根据《山西大学大同校区2025年第二批专职辅导员、心理咨询师招聘公告》,我校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进入综合考察人员进行了考察(进入综合考察人员为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郝俊雪等5人通过综合考察,进入体检环节,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校区 |
拟聘用单位 |
招聘岗位 |
姓名 |
大同校区 |
学生工作部(处) |
辅导员 |
郝俊雪 |
大同校区 |
学生工作部(处) |
辅导员 |
贾斌 |
大同校区 |
学生工作部(处) |
辅导员 |
李蓉 |
大同校区 |
学生工作部(处) |
辅导员 |
乔慧 |
大同校区 |
学生工作部(处) |
辅导员 |
杨柳 |
相关要求如下:
1. 完成时间:请以上人员于2025年7月27日前完成体检,并将《山西大学拟入职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含体检结论及全部化验单)扫描后上传至“山西大学人才招聘系统”。
2.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应聘人员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山西大学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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