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帮扶干部工作能力,提升帮扶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驻村干部、主管扶贫工作有关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21年11月16日16:00;
博雅报告厅
三、培训主要内容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发[2021]4号),《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晋发[2020]30号),《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晋教基[2021]10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财购[2021]16号)等。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集中精力完成学习任务。
(二)培训人员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学以致用的学风,广泛进行学习研讨与工作交流,深入思考问题,着力提高和解决目前及以后乡村振兴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认真制定帮扶计划,尽职尽责,完成好我校的驻村帮扶工作任务。
(三)此次培训涉及若干工作指导文件精神的解读,对于今后帮扶工作的开展意义重大,原则上不准请假。
山西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