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现为教师及教辅岗位且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者和因岗位变动需聘任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者请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A4正反打印)单位审核盖章后,于10月26日前交于人力资源处110办公室进行助理级职务认定。
版权所有 © 山西大学·人力资源处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 邮编:030006
电话(传真):0351-7010277 电子信箱:sxdxr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