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加强新时代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我部制定了《“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
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校实际,认真做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中共教育部党组
2018年9 月21 日
版权所有 © 山西大学·人力资源处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 邮编:030006
电话(传真):0351-7010277 电子信箱:sxdxr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