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选拔2013年山西大学校内博士留校任教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25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充实我校教师队伍,完善教师梯队建设,决定在2013年山西大学博士毕业生中择优录用部分人员为我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年龄:
  文科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后出生);
  理科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
  2、其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组织性、纪律性强,能服从学校工作分配。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二、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对有意申请留校工作且符合规定条件者,本人填报《山西大学拟接收教师推荐表》一式二份,经导师推荐后提交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审核推荐
  根据文件规定的选留基本条件,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和梯队建设规划,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对拟选留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对拟进入的教学科研团队、承担的课程以及科研任务等情况提出明确意见。
  3、学校审核决定
  用人单位将初审合格者材料统一报送人力资源处,由人力资源处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和师资选聘计划,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学术水平、科研潜力、教学能力进行审核,人力资源处根据专家审核结果形成选留意见,并提交学校研究,由学校统筹择优录用。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将申报者填报的《山西大学拟接收教师推荐表》于2013年8月29日上午12点前报送人力资源处213室。
  
  联系电话:7011251、7018264



                              人力资源处
                              2013-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