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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启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30    点击:

校内各单位及有关人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为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部启动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山西省教育厅根据国家教育信息化工作总体部署和教育部要求,制定《山西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全省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与启用工作。一是采集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二是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三是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整合。
  为完成上述任务,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启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
  学校在编教职工和部分外聘人员(签订一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信息不采集(离退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
  二、信息采集流程
  1、学校各部门信息员培训。
  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和信息员于2016年12月2日上午九点在理科楼307机房进行培训。请各单位信息员申请加入QQ群(166692965),昵称修改为“部门+姓名”,领取教职工登录密码,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
  2、各部门组织教职工填报信息,将填报情况上报人力资源处。(信息填报流程及要求见附件,登录网址:http://218.26.115.219
  3、学校各相关部门审核信息,报送省教育厅。
  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教育教学信息的审核和动态管理。
  科技处、社科处负责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的审核和动态管理。
  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信息的审核和动态管理。
  组织部、人力资源处负责年度考核信息的审核和动态管理。
  人力资源处负责基本信息、学历经历等的审核和动态管理。
  三、信息采集时间: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7日
  各单位和每一位教职工要高度重视,认真填报,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信息填报。

  填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咨询各单位信息员或人力资源处综合科(电话:7018264)。

  附件:信息填报流程及要求

                      人力资源处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