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将201
6
年度我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各学院研究所,请尽快通知相关人员,并组织评委进行推荐)
一、申报对象
1、申报讲师职务:
坞城校区及大东关校区合并后入职教师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双证),大东关校区合并前入职教师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自2014年起,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教师自愿申报,但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不能在申报高级职务时再次使用;
2、申报实验师职务:
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教师自愿申报,但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不能在申报高级职务时再次使用;
3、
近年调入我校没有聘任中级职务的教师需申报评聘或转评;因岗位变动需重新认定者;
4、
以考代评取得相应中级资格证书人员。
二、评审程序
个人申报→各院所评聘分委员会投票表决→职称办审核→学校中级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校园网公示。
三、申报条件
申报讲师:
坞城校区及大东关校区合并后入职教师按山大职改字【201
6
】
17
号文件
中申报讲师条件
执行;大东关校区合并前入职教师按晋人社职字【201
5
】
48
号文件
中申报讲师条件
执行。
申报实验师:
按晋人社职字【201
5
】
48
号文件
中申报实验师条件
执行。
四、申报工作安排
1
0
月
21
日
至
10月24日
,各单位组织人员申报,按条件审核教师资格证、学历、论文、任职年限等基本情况。各单位召开评聘分委员会,投票表决,并将表决结果填入个人申报表;
申报实验师职务的人员须提交材料至教务处审核推荐并
将表决结果填入个人申报表
。
10
月2
5
日
至
10月26日
,符合申报条件
者
去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盖章;
10
月2
7
日
至
10月28日
下午6点前,将申报材料报于人力资源处110办公室。
五、申报材料
1、《山西大学教师晋升讲师评聘申报表》
或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申报实验师填写)
(A4正反打印)一式2份,需教师送至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教学、科研情况并盖章(因此表要归个人人事档案,故不得涂改,请教师经以上部门审核,自行修改无误后再盖章,表中无填写内容部分也需相关部门盖章)。
2、《山西大学晋升中级职务个人情况登记表》(A4打印)1份并附电子版(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
须
经
学校
各部门审核
并在空白处签字盖章
。
3、《各
单位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汇总表》1份并附电子版。
4、教师资格证书、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留复印件。复印件不必装订。
5、论文、著作、教材、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奖励证书原件。论文附“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
网”www.gapp.gov.cn期刊检索页。被SCI、EI收录还需提供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
6、太原电专原专业课教师,须提供在企业或生产一线实践累计6个月以上经历的相关证明。
将以上申报材料统一装于档案袋中,并在附件中下载《申报职称材料袋封皮》粘贴于袋外,并注明姓名、单位、申报职务、申报学科。
职称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