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向教育部推荐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的通知》(晋教人函﹝2014﹞40号)的工作部署,现将我校人选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防科工局七部门共同实施。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设立平台,负责人选申报评审工作。国防科工局负责组织国防科技等领域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2014年计划遴选支持400名青年拔尖人才。
教育部给我省下达的名额为6人。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截至2014年6月30日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35周岁以下,(为一并完成2012年度遴选计划,本次相关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1月1日,即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
6.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予申报,台籍暂不开展。
三、注意事项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 “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在资助周期内不得申报青年拔尖人才。“青年千人计划”资助周期为3年,从入选通知发文之日起计算,资助周期结束可申报青年拔尖人才。
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电子版由推荐部门统一上传至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申报书分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和《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科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两种,统一通过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客户端填写。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任职证明复印件;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8.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电子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附件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排列,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以人选姓名命名,如“××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过大的,可拆分成多个,并在文件名后加数字标注,如“××附件材料1”。
五、时间安排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务必于2014年6月12日上午12点之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处103室。由于客户端文件无法上传至附件,请申报的老师发送信息至ssursh@yeah.net进行索取。
联系人:闫红梅 钱龙
联系电话:7010132 7010277
人力资源处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