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制定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和教师个人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5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为早日实现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办学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将各院所制定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和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规划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原则;
  2、坚持深挖潜力、科学规划原则;
  3、坚持依托团队、整体发展原则。
  二、工作范围
  学校各院所在职在编教师,重点是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
  57岁以上教师自愿参加。
  三、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各院所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分为三年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和五年教师队伍发展规划两大部分,包括培养和引进两个方面,团队和个体两种类型的工作目标。
  (二)教师个人发展规划包括本人近五年教学科研情况、依托团队情况及个人现状分析、三年发展规划目标、五年发展规划目标及实现发展目标需要的支持措施五部分内容。
  四、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1、各学院及研究所要根据学校研究生院6月份确定的学科团队情况,按照“每个教师只能进入一个学术团队”的原则,学科带头人统筹,由学科团队方向带头人指导教师制定好个人发展规划。
  2、全体教师要详实科学地制定好个人发展规划。个人发展规划将是学校下一步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重要依据。
  3、各学院及研究所要认真审核教师的个人发展规划,结合单位的整体发展规划提出指导建设性意见。
  4、各学院及研究所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实施,教师队伍发展规划要尽可能明确细化,培养目标要落实到人,引进目标要切实可行。
  5、10月31日前,以学院及研究所为单位将教师队伍发展规划、教师发展规划书及统计汇总表报送人力资源处(办公一楼一层)103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sursh@yeah.net。联系人:闫红梅 钱 龙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