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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三晋学者”特聘教授相关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6    点击:
各位“三晋学者”特聘教授:
  我省拨付的一次性科研经费和2013年度岗位津贴已经到账。科研经费将由科技处和社科处分别立项,按照学校相关办法予以管理。根据《山西省“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三晋学者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的岗位津贴,由设岗单位按月发放”。学校将从10月份起,随工资一起予以发放。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