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山西大学关于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规定》、《山西大学关于教师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规定》,现将工作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单位组织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和开展博士后研究的教师进行工作汇报,并填写《2021年度在职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工作考核表》、《 2021年度在职教师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考核表》。
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将作为岗位聘用、续聘、解聘、报销手续等方面的主要依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 考核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 造成重大教学或科研等事故并产生较大影响;
3. 拒绝承担单位安排的教学或科研工作;
4. 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本职工作;
5. 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
6. 其它可以确定为不合格的情形,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请各相关单位将《2021年度在职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工作考核表》、《2021年度在职教师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考核表》和《2021年度在职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和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考核汇总表》纸质版各1份于2021年12月29日18:00前报送到人力资源处104室,并将《2021年度在职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和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lutingting@sxu.edu.cn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