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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十批特别资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14    点击:
各博士后流动站及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现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第十批特别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进站满4 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并能反映申请人当前科研能力及良好发展前景。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申请上半年面上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请本年度特别资助。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7.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
  8.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或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二、申报名额
  学校将采取择优推荐的方式确定3-4名博士后申报。
  三、申报方式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2 份。纸质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2 份、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 套交设站单位审核。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不可网上传输。
  四、时间安排
  请申报博士后人员务必于2017年3月7日前在网上提交申请,并于3月8日之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办公1号楼110室)。联系电话:7010277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