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将2013年度我校教师申报讲师职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2010年12月以前分配至我校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双证)的教师;自2012年起,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教师自愿申报,但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不能再作为申报高级职务的条件使用;近年调入我校没有聘任中级职务的教师需申报评聘或转评;因岗位变动需重新认定者。 二、申报程序 个人申报,各院所评聘分委员会投票表决,职称办审核备案。 三、申报工作安排 11月19日,各院所动员并组织人员申报,按条件审核教师资格证、学历、论文、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模块证书、任职年限等基本形式条件,申报教师个人下载并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单位下载《2013年教师申报讲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11月20日-21日,各院所召开院所评聘分委员会,投票表决,并将表决结果填入个人申报表; 11月22日,申报人将汇总表(电子版)、申报表(需加盖教学处、研究生学院、科技处或社科处公章)交职称办,同时携带相关原件审核,原件包括: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模块证书,与本人所从事专业一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原刊物,以及其他科研、教学成果奖励原件。 四、讲师申报条件 (1)获得博士学历和学位,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后,可直接申报讲师,学校确认; (2)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双证)者,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3)教学要求: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基础课、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较好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4)科研要求:能够较好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文科以第一作者在2A级、理科在统计源期刊发表本专业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文科发表在一C级及以上、理科发表在二级学科主学报及以上1篇。 (5)外语、计算机要求:通过六级考试或通过职称外语B级,职称计算机3个模块,博士毕业对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 人力资源处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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