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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8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 “关于安排2013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现将我校此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特别注意:根据文件精神,师范类毕业生不再免试,请各单位通知相关老师,也请老师们互相转告)。
  已取得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测试方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为面试、试讲、外语口试和计算机能力测试。
  面试:专家通过试讲考察被测人的仪表仪态、言行举止、师德修养及把握相关学科知识的能力。
  试讲:专家通过试讲考察被测人实现教学目的、驾驭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的能力,回答问题、板书和讲解能力以及对本次试讲教学效果自我评价和教学反思的能力。试讲采用被测人面对专家讲课的方式进行。
  外语口试:外语专业毕业人员口试第二外语,其它专业毕业人员口试英语或其它语种。
  计算机能力: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含考试成绩达425分级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含考试成绩达425分级以上)者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一级)及以上》者可免外语或计算机能力测试。被测人参加测试时须提交免测依据(原件和复印件)。
  三、测试程序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被测人提交的有关材料,确定被测人员名单及测试时间并由被测人所在单位通知本人。
  2、参加测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内容为被测人员申请任教学科教材(现行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教材)中三章各一个课次(每课次2个学时)的内容(不含学科概论部分),由测试组专家指定其中内容,对被测人员进行测试。被测人员应将试讲课次教案提交测试专家组,作为评判教学设计能力的依据之一。讲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测试专家根据被测人面试、试讲、外语口试、计算机能力测试情况分别给出测试成绩,以测试组平均分计算被测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试讲满分为80分,面试、试讲成绩必须达到48分以上且测试总成绩达60分以上方为合格。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核发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作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依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在取得本证的当年和下一个年度内有效。  
  四、时间安排
  由于时间紧急,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21日下午六点前将参加测试的教师名单纸制版(见附件)报送人事处205室。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复印),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相片2张。刚刚参加过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的老师请从网址http://www.sxedu.gov.cn/index/actinfo_show.asp?actid=3488查询成绩。
  五、测试费用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每人200元。报名时收缴。
  六、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测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进入候测室。除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参考用书外,不许带其它参考资料。迟到30分钟的,取消测试资格。
  2、必须携带测试证、身份证备查。
  3、被测试人员在填写申请任教学科时一定要在《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表》(见附件)所列的学科选择相同或相近的学科。确实不能对应而选择其他任教学科的,一定要详细、具体的写明申请任教学科的名称。

                

                       人 事 处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