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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和选拔院士后备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0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加速发展战略,加大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促进山西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山西省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实施意见》,“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开展院士后备人选选拔培养工作。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关于推荐和选拔院士后备人选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3〕96号)精神,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在我省国民经济发展重要领域能够产生重大科学发明、突破关键技术、促进产业升级的具有引领支撑作用的,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的高端创新型人才。
  二、选拔推荐名额
  参照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的范围和条件,2013年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中集中选拔15名院士后备人选,作为我省“十二五”期间的院士培养对象。按照山西省人社厅要求,我校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名。
  三、选拔条件
  院士后备人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为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高级工程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
  ——院士后备人选须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并在国内属于本科学技术领域的领军人才或有重大影响力。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作为第一获奖人或主要贡献者获得过一次以上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指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
  2、作为主要发明人拥有重大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3、有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和专著,且在本专业学科产生较大影响;
  4、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
  四、选拔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2、推荐申报。按照选拔条件,通过学校专家评审后,向省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遴选申报。省直主管部门通过专家评审、组织推荐等形式,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评估,提出推荐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4、初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推荐上报人选进行形式与资格审查。
  5、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拟入选名单,报省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协调小组审定后确定为正式人选并进行重点培养和资助。
  五、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人选需提交《山西省院士后备人选推荐书》一式15份并附数据光盘。同时,被推荐人须向学校提供《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所报材料请用A4纸印制,字迹清晰,字体、格式和篇幅要符合规定要求。
  2、每位推荐人选需提供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工程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提交的材料一般不退还,如需退还的请注明。
  3、由于3月20日刚收到文件,主管部门要求时间紧急,请申报人员务必于3月25日上午10点前将1份推荐书报送至人事处205室,待学校审核确认推荐人选后再按要求准备材料。

  联系人:闫红梅 钱龙 联系电话: 7010132 7010277


   附件:
  1、《山西省院士后备人选推荐书》
  2、《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