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请各学科职称评审组于10月31日前完成本学科学术答辩和推荐工作。
各学科职称评审组要严格遵照《山西大学职称评聘管理办法》(山大职改字[2021]10号)文件中第五章、第六章和文件附件1等内容进行本学科学术答辩和推荐工作。
《评委承诺书》见附件,每人一式二份,评委本人和各学科学术答辩组各一份,答辩工作结束后由各学院保存,以备核查。《答辩打分表》见附件,供参考。
注意事项如下:
1.学科职称评审组组长组建本学科学术答辩组,答辩组由组长、评委、秘书构成。评委人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且为单数,外聘专家不少于出席人数的1/3。
2.学术答辩组组长由分学术委员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院长或分学术委员会的副主任担任,组长和副组长不可为同一人,评委由正高级职称的校内外专家担任。
3.若评委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申报,评委本人需回避。
4.凡晋升(含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转评人员)高级职称者,一律参加统一组织的学术答辩。即除转聘人员外均需参加学术答辩。
5.答辩采取公开形式,允许参加答辩者旁听,其他与答辩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会场。
6.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学院保存,以备核查。
7.评委根据答辩人的水平赋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分。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学校下达指标的20%,若学校下达指标数小于5,可推荐优秀1名。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0月25日
评委承诺书.doc
答辩打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