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法学院史凤林教授
史凤林同志自1986年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学教育工作。三十多年来他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按照共产党员和人民教师的标准要求自己,恪守“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的教师的宗旨和使命。在不断完善专业知识体系的同时,逐步提升个人的思想水平和道德情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榜样行为去感染、熏陶学生。他曾经担任6年的班主任工作,从事24年教学管理工作,担任13年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先后获山西大学 “富士康奖教金”、“德秀奖教金”、“校教学名师”、“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员干部、优秀班主任、山西省教学能手、山西省高校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史凤林同志从事教书育人工作33年来用“立德树人和爱岗敬业”的实际行动在广大师生中树立了优秀师德楷模的形象。
立德树人挚诚仁爱获良誉
1986年8月史凤林同志从山西大学法律系毕业从事法学教育工作,学习法学专业却没能从事其理想的法律实务(法官、检察官、律师)工作,而是从事法学教育工作成为一名法学教师。按照学校规定刚从事教学工作的年轻教师,至少必须担任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一年的基层支教工作,了解学生学情和社会实践。他本想到贫困山区支教,但由于法学专业当时属于新设专业,教师特别稀缺,最后毅然走上了一边教学一边兼职新生班主任工作岗位,一干就是六年。
工作一开始,他面对既无生活阅历又缺乏法律实践经验的高中毕业生,一方面要指导学生们研习高深的法律理论知识,同时还得向家长一样关心帮助他们的日常生活,责任巨大且繁杂辛苦。但他坚信只要热爱教书育人工作,持之以恒、坚持学习、善于总结经验,是一定能够取得广大学生信任并获得成功的。刚参加工作没有家庭生活和其他负担,他便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除白天上课外,早晚也和学生打成一片,不到十天时间就对全班同学情况了如指掌。
刚开学不久,班里一名吕梁地区的男同学,因患有精神分裂症严重自闭不能够坚持上学,学校只好通知家长将孩子接回家里治疗。但该同学处于贫困山区家庭特别困难,家长和孩子都不愿休学。史老师一方面做家长工作,让他们放下担忧安心带孩子回家治疗,另一方面代表家长与学校领导沟通,让学校明确答复只要孩子病情治愈下一年复学,打消他们疑虑。之后,史老师又发动全校师生捐款筹集治疗费用,同时利用假期时间到家中看望患病同学,鼓励和安慰他尽快放弃杂念,以积极心态争取早日康复返校。半年后该同学康复回校跟随史老师担任班主任的下一个班级,开始了新的学习生活。为了彻底使该同学康复并最终圆满完成学业,史老师鼓励他从思想上彻底放下包袱,同时在生活上学习上无微不至地关心帮助,利用休息时间为其补课,该同学最终顺利毕业并走上法律实务岗位,后来成为一名基层检察骨干和领导干部。30多年来这位同学每次见到史老师都说,没有您就没有我的新生,没有我健康成功的人生。
1986年12月一天深夜11点多,他被学生干部叫醒,说班里一名雁北地区男同学因胃口不合适送往了校医院。他到校医院看到那位同学肚子痛得躺在地上,值班大夫说校医院没有化验设备和进一步治疗条件,不能够明确诊断,估计是急性胃炎或急性胆囊炎。为了确保患病同学生命安全,他果断决定尽快转院。当时交通条件很有限且已深更半夜,他和班里的男同学们抬着担架将该同学送到了附近的铁三局医院,经诊断为急性胃穿孔,主治大夫说再迟二十分钟患者就有性命之忧。他先垫付住院押金并代表家长签了病危通知书,该同学经过及时手术治疗转危为安。之后,他又和同学们一起轮流值班照顾,直到第二天晚上家长赶到医院。30多年过去了这位同学和他的家长每提及此事,都情不自禁感激史老师的救命之恩。而这样的事情在他担任班主任的6年中不止一次。
从教33年来,史凤林老师不管是担任班主任、系主任,还是作为一名普通的法学教师、研究生导师,他都时时刻刻、事事处处关爱学生的身心健康、学业进步,坦诚与学生交流,在学生遇到各种困难的时候,为他们提供无私而竭力的帮助。2012级一名大一本科女生,入学半个月就被校外社会培训机构骗取400多元培训费定金,并经常被威胁交付剩余的2000多元培训费和“违约金”。史老师既帮助她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又主动与她的班主任、学院分管领导联系,教育其他同学避免上当受骗。2011级一名大二的男同学,因车祸父亲致残孩子想退学,史老师既耐心安慰让他正确面对家庭困难,鼓励他坚持学习,又利用课余时间帮助他分析案情、代理书写诉讼文书、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了其家人的合法权益。迄今为止,史老师利用自己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法律实务能力为校内外400多名学生提供贴心、优质、无偿的法律服务。
2007级文学院的一名福建籍的法学双学位同学,听了史老师的法理学课后,对法律专业产生浓厚兴趣,表示一定要考取法律硕士研究生。史老师除了讲授自己课程外,还帮助他制定详细的考研学习计划,并利用业余时间义务帮助学生复习准备,该同学第一年考取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第二年又考取复旦大学法律硕士并赴美国留学。自从2005年史老师承担法学双学位《法理学》课程教学之后,先后指导帮助130多名同学考取法律硕士研究生,其中19名考取985重点高校法律硕士研究生。有的老师不理解说一名大学教授讲好课就可以了,管那么多干什么?史老师却坚信:“育人培养人才是大学教育的根本任务,应该从全方位进行”。它不仅是这样说的,也一年又一年在践行着自己的诺言。
2005级两名研究生因恋爱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父母和导师对此事都束手无策,史老师作为任课老师获悉此事后,主动找双方谈心了解情况,在充分获得他们信任的基础上,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使他们心平气和地解决了纠纷。2009级两名研究生毕业5年后闹离婚,因为子女监护权问题差点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史老师作为导师获悉此事后,通过各种方式给他们俩做工作,先让双方冷静下来。然后多次出面调解希望他们考虑年幼儿子健康成长问题恢复和好。调解无效后,史老师又配合受案基层人民法院妥善处理好离婚案件和子女监护权问题。有的师生得知此事后曾取笑他,毕业了的研究生家事何必管。他回答说:“教育是我们终身事业,永无止境,正是因为我们在学校教育中有‘缺憾’,所以必须在生活实践中把育人课再补上。”史老师也因此成为山西大学同学们最尊敬、最信任的老师之一。他的挚诚仁爱不仅赢得了广大学生的厚爱,为山西和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法律英才。也获得各种荣誉:校教学名师、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员干部、优秀班主任、山西省教学能手、山西省高校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
爱岗敬业孜孜不倦育英才
从事教学工作33年来,史老师始终恪守实践着“教书育人和爱岗敬业”的宗旨。在教学方面,史老师面对法学院“法学理论”研究室多位年轻老师攻读博士学位、师资严重短缺的情况,他先后主动承担8门本科和11门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近15年来他先后主持法学本科专业必修课《法理学1》、《法理学2》,法学双学位专业必修课《法理学》、校本通识课程《 法治文明与现代公民意识 》,专业选修课《法学方法论》、《法学经典导读》、《司法考试辅导》;参与法学本科必修课《本科论文写作》、《新生研讨课》等课程的教学工作。主持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必修课《法哲学与法学方法》、《法学方法论》;主持法学理论硕士专业必修课《法理学研究》、《法律社会学导论》;主持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必修课《法理学》和《法律实践》课,主持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必修课《法理学专题》和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必修课《法理学专题研究》、《立法学》;参与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必修课《学位论文写作与社会调查》、在职法律硕士《法律援助实务》、《立法学》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为了提高和改善教学质量,他通过微信、电子信箱等现代网络技术与任课班级学生建立师生学习互动平台,仅仅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解答学生提问1600多个。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在全省各地进行法治宣传、接受学生及社会公众法律咨询,带领学生参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活动,提升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和综合职业素质。2013年、2014年其带领13名研究生、本科生参加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年度重点司法调研课题(“完善司法统计与案件审判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调研”和“人民陪审员参审规范化调研”)成果分别获得全省人民法院年度重点课题成果三等奖、优秀奖。他指导2013级5名本科生参加“中华环保基金会第七批青少年环保公益小额资助项目——环保倡导及设计创意竞赛《绿色环保呵护校园》”圆满结项。2018年主持承担山西省法学会年度专项重点课题《山西省“十三五”立法规划调研》,带领2名研究生深入全国调研,4项立法建议被省人大采纳列为正式立法项目,1项立法建议被省人大采纳列为预备立法项目。从2007年至今指导本科科研训练11项、41人次,4项获校级优秀成果;近十年教学工作量年均260多学时;不仅超额完成教学工作任务,而且在山西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测评连续15年20次测评中18次名列第一、2次名列第二,教学质量始终保持优秀。15年以来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43人次,全部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从2006年至今指导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9人,除11人在读外、全部获得硕士学位,3人获得国家奖学金,38人获学校奖学金;指导非全日制法律硕士28人,除2名在读外,其它均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2007年至2015年史凤林老师负责山西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的培养管理工作和兼任法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认真指导青年教师教学工作,积极为青年教师开展示范教学;利用课余时间义务指导本科生、法律硕士专业技能训练(演讲、辩论、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实务实习等活动),主持制定法律硕士综合教学改革方案、特色体系建设方案、学位论文评价体系和标准完善方案等一系列教学文件;参与山西大学法学院多元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复合型、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特色专业建设等申报与建设工作;负责建设了《法理学》精品课程网站、案例库、试题库,地方综合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课题网站。为法学本科和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的规范化建设和教育改革做出重要贡献。
锐意改革率先垂范成楷模
史凤林老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近10年以来先后主持国家级教改课题1项、省级重点教改课题1项、省级一般教改课题4项;参与省级教改课题7项;主编教材4部、参编教材2部;主编面向21世纪法学核心课程《法理学》教材(法律出版社2012年8月版)和《法学论文与社会调查指导》(中国法制出版社、2019年3月版)。教改成果专著《法学教育的理念与实践》先后获得省社科“百部篇工程一等奖”(2007年)、“省2007年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二等奖”;教改专著《研究生教育的转型发展与法律硕士培养模式创新研究》获山西省第十次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2018年);教改成果“地方综合大学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获“省教学成果二等奖”(2008年)、主讲的本科《法理学》课程被评为山西大学法学专业唯一的一门“省级精品课程”(2008年);教改成果“地方综合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获山西省2017年教学成果特等奖;本人还通过研究实践形成了《法学专业案例教学模式》、《法律诊所教育模式》、《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课程实训方案》、《法学专业模拟法庭实训规则》、《法学专业职业基本能力实训方案》等13项教改成果。在《中国高等教育》、《亚洲教育》、《山西大学学报》、《吉林教育》、《教育理论与实践》等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教改论文20余篇。其利用课余时间进行教学社会调查,近五年来完成各类教学教改问卷调查上万人次,进行教学访谈百余次,完成教改规划、方案设计论证20余项。2000年史老师担任法律系主任时主持的《法学专业模块课程体系改革》,因所在系参加省级教学评估优秀,教学改革成果突出,被山西省省直工委授予“五一劳动集体一等功”。
在科研方面,积极主动有效开展科研工作,近15年来先后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主持省级纵向课题5项、省市级横向课题1项;参与国家项目5项,省级项目10多项;出版学术专著3部共61万字;并在《行政法学研究》、《中国司法鉴定》、《法学杂志》等国内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60多篇。
总之,史凤林老师从教33年来,始终热爱教学育人工作、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精湛的专业能力、高超的教书育人水平。不仅成倍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保持优秀,而且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改成果和科研成果丰富。他既是高校法学教育战线立德树人的楷模,也是锐意改革爱岗敬业的标兵。